信託:家庭信託、家族信託(Family Trust)
家庭信託或稱家族信託(Family Trust)是指某人將他的財產所有權委託給受託人 (Trustee),受託人按照信託協議 (Trust Deed) 管理信託内財產,业在指定情況下將該資產轉給指定的受益人 (Beneficiaries)。
家庭信託是一個頗為有效的理財工具,通過簽訂標準的契約與度身定做的意願書 (Memorandum of Wishes, MoW),可以為客戶定制金融產品的目的,實現投資理財、財富管理、財產傳承、養老規劃等多重目的。家庭信託的初始信託財產可以是:
- 現金
- 公司股權
- 物業地產
家庭信託或稱家族信託(Family Trust)好處和壞處
壞處:
- 設立時須經過謹慎考慮所有個人家族財務計劃、稅法及心理期望等等
- 資產移轉入信託的手續比較繁複 · 設立費用可能比前遺囑高
好處:
- 避免法庭認證之手續,昂貴花費及防止遺產長期凍結之不便,可迅速分配遺產。
- 有隱密性,遺產資料不會像遺囑一樣成為公共記錄
- 可有最大幅度的控制支配能力
- 在設立人失去法定生理及意志判斷能力時,不須經由認證法庭指派資產管理者(manager)
- 具伸縮性,設立人可依需要隨時增加資產,及設立“持久授權書”(durable power of attorney)指定某人在自己不能管理事務時代為處理
- 非常不易反駁爭辯,促進家族安定和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