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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宇署重手出擊 僭建大埔兩業主被罰近16萬

大埔業主僭建遭屋宇署重罰近16萬

大埔業主僭建遭屋宇署重罰近16萬

香港屋宇署2023年10月3日公布兩宗不遵從清拆令被法庭判罰的個案,有關業主上月共被判罰款近16萬元。

大埔康樂園

第一宗個案涉及大埔康樂園一幢獨立屋毗鄰花園上,加建一個兩層高僭建物,面積共約60平方米。屋宇署於2015年發現有關僭建物並發出清拆令,但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,屋宇署於2020年再次發出清拆令,業主仍未履行,屋宇署於是提出檢控。業主於上月被法庭判罰款75,000多元。

大埔大美督

第二宗個案涉及大埔大美督一幢村屋的若干個建於地下、簷篷及天台的僭建物,面積共約40平方米。屋宇署於2020年發現有關僭建物並發出清拆令,但兩名共同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,屋宇署於是提出檢控。兩名業主於上月被法庭判罰款共83,000多元。

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,任何人未經屋宇署批准而進行工程,即屬違法。屋宇署可發出清拆令要求違例人拆除有關僭建物。如有關人未有遵從清拆令,可被檢控及判罰款。

屋宇署發言人表示,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,以保障樓宇安全。

葉謝鄧律師行:

  • 香港的建築物條例規定,任何人未經屋宇署批准而進行工程,即屬違法。
  • 如屋宇署發現僭建物,會發出清拆令要求違例人拆除有關僭建物。
  • 如有關人未有遵從清拆令,可被檢控及判罰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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