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持有本地物業的港人,近期因移民緣故,委託律師辦理有法律效力的授權書。授權書有多種,用作賣樓的授權書,內容是具體地用作處理賣樓手續,主要是授權他人簽署合約和樓契,兼且辦理贖樓,對當事人説,最重要是收取賣樓款項。
在離港前經律師辦妥授權書,是最妥善方法,離港後,雖然也可以簽署,但必須找國際公證人Notary Public 來見證簽名,費用不多,但就多一重手續和花多些時間。
這類授權書相當詳細,為確保物業資料,例如業主姓名和物業地址正確,律師會替當事人在土地註冊署進行物業查冊。至於收費方面,則是相當平宜,歡迎致電或WhatsApp 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