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安紙、遺囑


遺囑又叫平安紙,是在生前訂立,立囑人去世時便生效,遺囑執行人便按遺囑內容進行財產分配,由於遺囑具備法律上的權威性,有效的遺囑是代表立囑人的合法意願,法律會予以執行,因此,遺囑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後人爭產。簡單內容的遺囑一般收費在$1000-$1500元,1000元遺囑,只限於中年或以下人士,精神上亦健康正常,而同時間,遺囑內容簡單至:

  1. 一位執行人及一位受益人,
  2. 執行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,
  3. 同時把名下全部財產給他/她。

近年法院對遺囑有效性,提高了關注門檻,尤其是年長但在精神健康有異或退化的人士,甚表關注。因此,律師對立囑當事人的評估,因花多了時間而令收費增加,收費可能因此會至3000元或更多。一些個案,亦要聘用普通科醫生或精神健康科醫生作評估,安全措施令費用增加。

何時需要辦理遺囑?

只要年滿18歲,便可以訂立遺囑,不過年輕的時候沒有財產(除非是繼承得來),又未考慮到死亡,簽寫遺囑,就好像變成了老年人才會做的事。因此,基本上有了一定財產項目,又想留下給某些親人,便需要訂立遺囑。

律師辦理遺囑收費?

遺囑必須乎合法律,即是香港法例第30章遺囑條例的要求(如見証人、書面方式和簽名)、內容必須清晰,找律師代辦較可靠,因為人死了,遺囑便不能修改。律師辦理簡單的平安紙,一般收費約一千元。

遺囑執行人 (Executor)

要找「信得過」的人擔任遺囑執行人 (Executor),避免財產被侵吞,或承辦人辦事不力。遺囑執行人因此往往也是至親,丈夫找太太作執行人便因此很常見。

本律師行《遺囑/平安紙》特色: 快、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