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产对破产人士的家人,在生活上影响往往十分正面。破产前,为了应付欠债,欠债人要不断向家人借钱,令家人关系间不和例如与配偶因金钱无止境地争吵,子女情绪不安-「家嘈屋闭」。
破产后,收入可以优先用作个人及家人的生活支出,包括衣食住行各样必需品,大多数人已不用「还债」。
破产债务是个人责任,它不会对家庭成员造成还债责任。若有家人对破产人士的欠债有担保,或有联名贷款,家人便要承担还债责任。
破产后,破产人的物业被冻结,由破产管理署或破产受托人接手,这将包括与家人共同拥有的财产及物业。如果破产人在破产时,持有联名物业,便会出现以下问题,可能要以废止破产令 Annulment of Bankruptcy方法解决。
$破产人联名物业「冻结钉契」、
$「强迫出售」
$「联名人收购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