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屋宇署2023年10月3日公布两宗不遵从清拆令被法庭判罚的个案,有关业主上月共被判罚款近16万元。
大埔康乐园
第一宗个案涉及大埔康乐园一幢独立屋毗邻花园上,加建一个两层高僭建物,面积共约60平方米。屋宇署于2015年发现有关僭建物并发出清拆令,但业主没有履行清拆令,屋宇署于2020年再次发出清拆令,业主仍未履行,屋宇署于是提出检控。业主于上月被法庭判罚款75,000多元。
大埔大美督
第二宗个案涉及大埔大美督一幢村屋的若干个建于地下、檐篷及天台的僭建物,面积共约40平方米。屋宇署于2020年发现有关僭建物并发出清拆令,但两名共同业主没有履行清拆令,屋宇署于是提出检控。两名业主于上月被法庭判罚款共83,000多元。
根据《建筑物条例》,任何人未经屋宇署批准而进行工程,即属违法。屋宇署可发出清拆令要求违例人拆除有关僭建物。如有关人未有遵从清拆令,可被检控及判罚款。
屋宇署发言人表示,会继续采取执法行动,以保障楼宇安全。
叶谢邓律师行:
- 香港的建筑物条例规定,任何人未经屋宇署批准而进行工程,即属违法。
- 如屋宇署发现僭建物,会发出清拆令要求违例人拆除有关僭建物。
- 如有关人未有遵从清拆令,可被检控及判罚款。